可以凭借条向法院民事诉讼,没有注明还款日期,可以从借条上的日期开始计算,在三年内向法院起诉。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
第一百八十八条、第一款: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苄规定。
第一百九十二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堤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辨。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当然可以的,你描述的这种情况可以以对方拒绝支付利息为由向对方索要欠款的,在这里要提醒你的是民间借贷的时效期只有两年,既然是2016年写的欠条,建议你在赶紧向法院起诉以免过了时效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