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思是:离开礼的言行,正可以纳入刑的范畴,如果一个人的行为一旦超出了礼的规范他就要落入到刑罚的制裁范围之中,礼和刑是互为表里的。
语出《汉书-陈宠传》,上下文是“礼之所去,刑之所取,出礼则入刑,相为表里。”去,离开;取,纳入。
扩展资料:
礼是中国古代社会长期存在的、维护血缘宗法关系和宗法等级制度的一系列精神原则以及言行规范的总称。
中国古代的礼有二层含义:
一是抽象的精神原则。可归纳为“亲亲”与“尊尊”两个方面。“亲亲”,即要求在家族范围内,按自己身份行事,不能以下凌上,以疏压亲。而且“亲亲父为首”,全体亲族成员都应以父家长为中心;“尊尊”,即要在社会范围内,尊敬一切应该尊敬的人,君臣、上下、贵贱都应恪守名分。
而且“尊尊君为首”,一切臣民都应以君主为中心。在“亲亲”、“尊尊”两大原则下,又形成了“忠”、“孝”、“义”等具体精神规范。
二是具体的礼仪形式。西周时期主要有五个方面,通称“五礼”:吉利(祭祖之礼)、凶礼(丧葬之礼)、军礼(行兵仗之礼)、宾礼(迎宾待客之礼)、嘉礼(冠婚之礼)。
语出《汉书-陈宠传》,上下文是“礼之所去,刑之所取,出礼则入刑,相为表里。”去,离开;取,纳入。
意思是:离开礼的言行,正可以纳入刑的范畴,如果一个人的行为一旦超出了礼的规范他就要落入到刑罚的制裁范围之中,礼和刑是互为表里的。
礼”:正面、积极规范人们的言行。
“刑”:多指刑法和刑罚,对一切违法背礼行为进行处罚“礼之所去,刑之所取,出礼则入刑”这种礼刑互为表里,礼在则法在,礼失则刑补的状况,正是古人眼里的法律,所谓礼法是也。在中国法律史中,刑之发生即为礼之手段,礼以导之教之,刑以罚之惩之,礼与刑,刑与礼实在是个统一体,这正是中国法律传统的真实写照.
考研题目,强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