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受理民事案件久拖不审怎么办?

法院受理民事案件久拖不审怎么办?
2025-05-21 08:43:53
推荐回答(1个)
回答1:

  1. 法院的案件都是有审理期限的,不会无缘无故的拖延不审的。法院内部绩效考核和案多人少的矛盾,也不允许案件久拖不决。所以,要向案件承办法官问清楚,为什么久拖不决?法官会给你一个很明确、很合法合理的答复的。

  2. 案件久拖不决,一般情况下,一是被告下落不明,需要公告送达法律文书,最少需要公告两次,每一次需要60天。二是案情需要鉴定,鉴定是法院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做的,时间不好控制,大多数需要2个月左右。三是由于特殊原因,案件需要中止审理。

  3.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4.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

    (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

    (五)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

    (六)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

    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恢复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