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 招标人不得组织单个或者部分潜在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招标投标法:第二十一条 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可以组织潜在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第二十二条 招标人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招标人设有标底的,标底必须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