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是要还的
根据我国《物权法》的规定,因地震而毁损的房屋,房子就不再作为担保的抵押品了。但是根据《合同法》等法律规定,借款人与贷款银行签订的房屋按揭贷款合同约定,房子只是作为担保,就算房子没了,借款人与银行的借贷关系仍存在,债务关系不受影响,即借款人仍有义务清偿尚未偿还的贷款本息,只不过这份合同变成了没有抵押的普通借款合同而已。不过,我国对房屋的抗震设防烈度标准有相关规定,即如果地震的等级没有达到当地的标准,但是房屋还是损坏了,就说明你家房子的质量不达标,是可以要求开发商进行赔偿的。
在我国《物权法》中,有明确的规定:因地震而毁损的房屋,房子就不再作为担保的抵押品了。但如果按照《合同法》规定,按揭人和银行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还是应该继续履行的,只不过变成了没有抵押的普通借款合同而已。
简单点说,就是房贷还是要还的,只是房子已经塌了,也就是说没有了原本的抵押物,但是债权关系还是存在,所以你欠银行的钱还是得还。
如果房子还在,人却没了,看有没有人愿意继承,如果有的话,继承人就接替你继续还房贷,房子也就按照继承法归到继承人手上了,如果没有人继承,那就看有没有遗产的,有遗产就用遗产去变现或拍卖还银行的房贷;那如果没有遗产,银行就只能自己承担了,按照内部程序消化这笔贷款了。
也就是说,不管怎样,房贷是一定要还的。不过,我国的房屋对于抗震程度是有要求的,如果没有达到房屋抗震上限房屋就塌了,还是可以找房地产商赔偿的,前提是要保存好证据和相关材料
房贷当然要还啊!房子倒塌的话,政府会重新安排的。
不用还,到时候把那些混凝土跟砖跟土地拖到银行去抵债就行了!因为地震房屋倒塌的绝对不止你们一家,银行在厉害,他也不可能去告十几万人!
应该还。我国《物权法》有明确的规定:因地震而损毁的房屋,房子就不再作为担保的抵押品了。但是按照《合同法》规定,按揭人和银行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还是应该继续履行,只不过变成了没有抵押的普通借款合同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