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人多次以以短信辱骂是否构成犯罪?

2025-05-23 01:3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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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如果只是发是短信辱骂是不构成犯罪的。
  根据《刑法》第246条【侮辱罪】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侮辱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是犯罪主体是任何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主观上有侮辱人格、贬损他人的直接故意,实行行为要求以暴力(泼粪、尿之类)或者其他方法(语言、信件、博客) 犯罪客体是人格尊严。客观方面要求公然且情节严重,如果点对点发消息显然不是公然,群发短信也应该算作公然。情节严重需要证明对你的精神造成严重损害(需要司法鉴定)或者是使得众人对你的人格产生错误认识和评价。

  综上,短信辱骂不符合侮辱罪的定罪标准,不构成犯罪,但是违反了治安条例。

回答2:

可以去派出所举报他
警察会根据情节的严重来对其进行相应的处罚

回答3:

不构成犯罪,只能以《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