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过年休假,有没有懂劳动法的朋友帮助一下。

2025-05-12 14:39:26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根据以上规定,如果用人单位能够安排你补休,当月的休息天数应当为8+3=11天。如果不能安排补休,用人单位应当向你支付过年3天的加班工资,同时,每月仅休息4天,说明你每月有4天是在加班,用人单位应当向你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回答2:

有一点我要提醒你:2012法定春节假日是7天之外,还有法定带薪年假,是按照你工作年限计算的。这2个是独立的,大家不要以为是同一样假。
第二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第三条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回答3:

劳动法很难解决实际问题,除非公司直接挑战强制性规定,否则法律基本对他无奈,而且即便他直接挑战,如果用的方法比较委婉,也没办法,
说个最简单的吧,劳动合同给你签定效益工资,基本工资800,效益工资4000。真要想开除你时候,劳动法不让,他就让你每天到办公室,没啥活,就给你开基本工资,那是不犯法的,800一个月,你顶的住几个月?养不起家,最后逼到没办法,你自己就得辞职。所以法律很难解决现实问题。
他说的三天包括在四天里,意思就是补休,把补休的时间给你补在法定假日里,这其实是他一相情愿,因为加班串休,在法律上规定必须三方协商决定,就是公司,工会,工人,你不同意,他是不能给你串休的,强制传休是违法的,但是你敢为了3天休息挑战公司这种潜规则么?这是一个重点问题!他是违法了。但是是否受到治理,制裁,关键在于你是否有勇气去告,你是否愿意为了三天休息不被侵害,得罪公司,得罪老板?三天休息值多少钱?如果得罪了他们你会遭遇什么对待,你考虑过么?中国绝大多数的劳动者正是因为这个利弊权衡,而放弃法律的武器,让法律被潜规则架空...
其实如果所有劳动者都使用法律维权。公司也就不这样了。因为他必须要有员工,而所有人都维权。他就必须遵守法律,否则就要面临无工可用的境地,可惜的是全国劳动者没这个法律意识,导致公司是你不忍受,我就换人,反正那么多等着工作的人愿意被我压榨呢...

回答4:

。。。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