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搜查证和检查证两种,刑事案件用搜查证,行政案件用检查证。你放心,只要民警认为有必要去你家或者你的公司搜查或者检查,肯定是有法律手续。
搜查证你签字与不签字都没有什么实质上的分别,你签了也的搜不签也得搜,都有法律效力。举个例子,张三家中有100只手枪,警察来了要搜查张三的家里,张三就是不在搜查证上签字,那你能说警察就走了,然后张三就没事了吗?就算警察搜查完了让张三签字,张三拒绝签字,你能说警察说签就签,不签就不签,张三就没事了,手枪就不是从张三家搜查出的吗?
你说的第二个问题,当事人不在场可以家属在场,如果连家属都不在场可以找与本案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
一般情况下要看搜查令,但紧急情况下可先查后办,但肯定要出示工作证以证明身份。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三十四条 为了收集犯罪证据、查获犯罪人,侦查人员可以对犯罪嫌疑人以及可能隐藏罪犯或者犯罪证据的人的身体、物品、住处和其他有关的地方进行搜查。
第一百三十六条 进行搜查,必须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证。
在执行逮捕、拘留的时候,遇有紧急情况,不另用搜查证也可以进行搜查。
第一百三十七条 在搜查的时候,应当有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属,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在场。
搜查妇女的身体,应当由女工作人员进行。
第一百三十八条 搜查的情况应当写成笔录,由侦查人员和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属,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如果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属在逃或者拒绝签名、盖章,应当在笔录上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