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899年出版的《有闲阶级论》中,经济学家凡勃伦首次提出了“炫耀性消费”( conspicuous consumption) 这一概念。凡勃伦认为,要获得尊荣,并保持尊荣,仅仅保有财富或权力是远远不够的,有了则富或权力还必须能够提供证明。因为尊荣是通过这样的证明得来的。炫耀性消费就是为财富或权力提供证明以获得并保持尊荣的消费活动。
消费心理学研究表明,商品的价格具有很好的排他作用,能够很好地显示出个人收入水平。利用收入优势,通过高价消费这种方式,高层次者常常能够有效地把自己与低层次者分开。
当代中国已经进入了一个消费社会。在这个消费社会中,奢华和高档商品及其形象会成为一个巨大的“符号载体”。在某种程度上,这种符号象征着人们的身份或社会经济地位。所以,在奢华消费中,人们追求的核心价值已不是商品的实际使用效用,而是炫耀性消费效用。
出于炫耀目的的而消费的商品,价格变动通常比较大,而且容易被别人观察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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