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店开错药,他应该负什么样的责任

2025-05-20 11: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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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一 .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第八十条 销售药品要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正确介绍药品的性能、用途、禁忌及注意事项。
  第八十一条 销售药品时,处方要经执业药师或具有药师以上(含药师和中药师)职称的人员审核后方可调配和销售。对处方所列药品不得擅自更改或代用。对有配伍禁忌或超剂量的处方,应当拒绝调配、销售,必要时,需经原处方
  医生更正或重新签字方可调配和销售。审核、调配或销售人员均应在处方上签字或盖章,处方按有关规定保存备查。
  第八十二条 药品拆零销售使用的工具、包装袋应清洁和卫生,出售时应在药袋上写明药品名称、规格、服法、用量、有效期等内容。
  第八十三条 销售特殊管理的药品,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凭盖有医疗单位公章的医生处方限量供应,销售及复核人员均应在处方上签字或盖章,处方保存两年。

  二. 《药品管理法》
  第七十九条规定: 药品经营企业未按照规定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
  第九十三条规定: 药品的经营企业违反本法规定,给药品使用者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三. 综上, 若药店有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行为, 可以向药监部门投诉, 自己受到损害的以可以要求赔偿.

回答2:

可以申请医疗事故鉴定以明确药店的责任,
双方可以协商处理,
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解决
具体责任的比例需要鉴定部门的鉴定

回答3:

药店没权开药,开药已经算是违规。可以追究。但有执业医生,就可以推荐介绍药物。对了,你刚怀孕,未必药物影响小孩,你还是去正式的如市属的妇婴院,检查。小医院医生胡来的,吓你堕胎,赚黑心钱。我就有同事试过。现在小孩多健康。

回答4:

药店只是卖药,或者找方抓药
药店不具备开药,看病,诊断的资格。

回答5:

要有医师资格的才能做诊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