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重点光彩事业如何申请

2025-05-20 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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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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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全国光彩事业重点项目认定条件。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城乡统筹发展,以及县域经济整体推动、惠及民生、带动城乡人民家庭致富的扶贫项目。
2、项目投资主体为民营企业。
3、须具备下列三项条件其中一项:A.项目投资规模在2000万元以上;B.项目安排就业超过500人;C.投资项目扶贫效果显著或典型示范带动作用明显,项目实施可带动200户以上农户增收;
4、项目资金投入超过投资总额的60%,整体项目开始实质性建设进入一定阶段者;
5、项目经过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审批立项,确定为带动当地经济发展有明显效益。

(二)全国光彩事业重点项目申报与推荐。
1、申报时间。每年4月份开始,8月份截止。
2、项目法人自愿提出申请,并由当地光彩会实地考察同意后,向省级光彩会提出书面申请。经省级光彩会研究同意报中国光彩事业促进会。
3、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光彩会经过认真考察认定后负责向中国光彩事业促进会申报。每省、自治区、直辖市每年申报与推荐原则上不超过5个。
4、由中国光彩事业促进会项目部制订和颁发统一表格及填写要求,省级光彩会按表格要求填写,并报送有关材料。

(三)全国光彩事业重点项目审批程序。
1、中国光彩事业促进会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报并推荐的全国光彩事业重点项目材料,进行认真研究,必要时可根据项目内容由中国光彩事业促进会项目部牵头组成项目专家组对申报与推荐项目进行实地考察,并召开项目论证会,由专家组签署意见。
2、由项目部根据专家组考察论证情况,将申报与推荐意见一并提交中国光彩会秘书长办公会议审核。最后将审核意见报中国光彩事业促进会会长(或主管副会长)批准。
3、项目经正式批准并发文公布后,由中国光彩事业促进会项目部负责按照相关规定印制一定规格尺寸的铜制标示牌和证书,向项目申请企业法人单位颁发。

(四)实施全国光彩事业重点项目严格管理机制。
1、凡经批准挂牌的光彩事业重点项目,日常监督管理由省级光彩会负责组织实施,由省级光彩会于每年12月底前将历年批准的全国光彩事业重点项目实施推广情况汇总报中国光彩事业促进会。
2、中国光彩事业促进会将与政府各有关部门建立工作联系制度,拓宽工作渠道,为全国光彩事业重点项目提供相关政策及金融支持。其中在国家确定的592个扶贫开发重点县投资的重点项目,争取国家机构的重点支持。
3、凡是项目做得好的企业,以该项目在当地示范效益明显,具有很好的推广价值,由中国光彩事业促进会牵头组织经验交流,给予企业或个人广泛宣传与表彰。
4、凡是已批准的项目因企业经营原因致使该项目无法实施、企业破产或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者,经当地和省光彩会确认,报中国光彩事业促进会批准公布,取消全国光彩事业重点项目资格,并收回已颁发的标牌。

以上条例,已经中国光彩事业促进会主管领导批准,现予以执行。

回答2:

1994年4月23日,民营企业家联名倡议《让我们投身到扶贫的光彩事业中来》,光彩事业由此而发起。它以非公有经济人士和民营企业家为参与主体,包括港澳台侨工商界人士共同参加,以自觉自愿、量力而行、互惠互利、义利兼顾为原则,将西部大开发作为重点,面向“老、少、边、穷”地区和中西部地区,以项目投资为中心,开发资源、兴办企业、培训人才、发展贸易,并通过包括捐赠在内的多种方式促进贫困地区的经济发展和教育、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的进步。据统计,截至2009年年底,光彩事业累计实施项目19969个,安排就业592.85万人,带动1334.9万多人摆脱了贫困,同时各类公益捐赠金额达到1475.38亿元。

  公平是人类孜孜以求的美好憧憬。在改革开放的伟大进程中,中国人民用勤劳的双手创造了举世瞩目的发展奇迹,也理应共享自己酿造的甘甜果实。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深入推进,公平的阳光将更加灿烂,“幸福的花儿”将开得更艳。

回答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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