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刑法》第313条规定,“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是指,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有能力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构成该罪的关键是,行为人有能力但故意不执行。2、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
根据《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纵横法律网 贵铸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