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纠纷怎么办.我将我的房子出租给别人,由于当时没有写合同,租赁日期到了,我不想租了,他又不肯搬

我该怎么办
2025-05-21 22:0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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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二条 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因为你们之间没有书面合同,视为不定期租赁合同,你提前十五天通知对方就可以解除租赁合同。
如果不搬,你可以报警解决。

回答2:

这是很简单的事情啊,租期到了,租赁关系事实上已经解除,他留下来就没有道理了,他要是不肯搬就是非法闯入民宅,或者寻衅滋事的,直接报警一了百了!见过脸皮厚的,还没这么离谱的!

回答3:

给他长房租,离谱的长,看他搬不搬

回答4:

没有签合同,就当做是没有租期的租赁,你用EMS书面通知他十五天后解除合同,如果他还不搬,就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