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会换届时,弟弟是村主任正式候选人,哥哥能担任选举委员会成员吗

2025-05-12 16:4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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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按规定,选举委员会是经过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推荐或讨论通过的,你如果符合上面的程序是可以担任的,在选举办法中规定,以提名为正式候选人的选举委员会成员应退出选举委员会,因选举工作需要补选的按程序进行补选,对正式候选人的近亲属是否可以担任选举委员会成员没有硬性规定。

回答2:

不能,应当回避。《山东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候选人及其配偶、直系血亲、兄弟姐妹、公婆、岳父岳母、儿媳、女婿,不得担任监票人、计票人,不得参与选举大会的组织工作。选举委员会肯定要参与组织工作,由此可见,按规定,哥哥应退出选举委员会。

回答3:

不能担任,应当回避

回答4:

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