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公证过一份委托书,现在我在外地想取消委托,在当地的公证处取消委托可以吗

2025-06-21 20:0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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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理论上是可以的,但实际操作中是不可以的。

2虽然撤销委托都是以声明书的形式来做,而声明书本身不存在公证机构执业区域的限制,但因为其他非受理原委托公证的公证处没有你原来办理委托书时的卷宗,不了解其中详细的相关信息,而且因为现在的委托多不是单纯的单方行为,往往还存在房屋买卖或借款等事项,所以通常都是不受理的。当地公证处会让你回原受理的公证处撤销该委托。这个你去咨询下当地公证处就知道了,当然各公证处对于事件的处理可能会有出入,但多数是这样的。

3而且即使你撤销了该公正委托,但此时并不带面你已经彻底和代理人解除了关系。因为代理人此时不知道已经和你解除了代理关系,而且即使代理人知道了,第三人是不知道你们代理关系的解除,所以如果代理人仍然凭借手中的委托公证书进行委托事项,第三人不知道你们委托关系的解除,那相关的法律责任你仍然需要承担,当然如果代理人存在恶意的话,你事后可以向代理人追偿。但前提是你已经承担了责任,而你最终能否追偿到代理人,这个就未知了。

4如果涉及的是房产委托,那你撤销委托后,还应该到房地产部门去备案或者主张异议,终止该房地产部门依据你之前的委托公证对于房产进行变更,否则你只是单方撤销了委托,但其他部门不知晓,房产会进行变更,你的损失就很可能无法避免了。

5整个过程中,你应该保留告知代理人终止代理行为的证据,为日后证明代理人恶意代理或者滥用代理权向其追偿保留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