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当持税务登记证件、经办人身份证明、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式样制作的发票专用章的印模,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发票领购手续。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需要领购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持税务登记证件、经办人身份证明、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式样制作的发票专用章的印模,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发票领购手续。
管税务机关根据领购单位和个人的经营范围和规模,确认领购发票的种类、数量以及领购方式,在5个工作日内发给发票领购簿。单位和个人领购发票时,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报告发票使用情况,税务机关应当按照规定进行查验。
扩展资料:
发票的相关要求规定:
1、发票应当套印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的式样和发票版面印刷的要求,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发票监制章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制作。禁止伪造发票监制章。
2、发票应当使用中文印制。民族自治地方的发票,可以加印当地一种通用的民族文字。有实际需要的,也可以同时使用中外两种文字印制。
3、税务机关对外省、自治区、直辖市来本辖区从事临时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领购发票的,可以要求其提供保证人或者根据所领购发票的票面限额以及数量交纳不超过1万元的保证金,并限期缴销发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一)初次领购普通发票
纳税人初次领购发票时,需到办税服务厅办理购票手续,按照要求提供下列资料、证件:
1、《税务登记证》(副本);
2、《普通发票领购簿》;
3、经办人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证明其身份的证件);
4、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
5、填写《纳税人领购发票票种核定申请表》。
(二)第二次及以后领购普通发票
纳税人需提供下列资料、证件:
1、《税务登记证》(副本);
2、《普通发票领购簿》;
3、需验审的发票。
在办理完税务登记证以后,就可以申请办理发票的领购。先将申请送到主管的专管员那里,经过专管员的同意以后,到办税大厅办理发票领购簿。需要购买发票人员的一张一寸照片(贴在领购簿上)及身份证复印件、单位的公章、IC卡、税务登记证副本等,办理了发票领购簿之后就可以购买发票了。每次购票时需携带发票领购簿、IC卡、公章、购买发票申请单及上一次购买的普通发票存根(普通发票需要验旧购新)。购买发票在办税大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