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上的承诺延误是什么意思

2025-06-22 14:2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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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当事人接受到对方的要约的,有权利做出承诺,一旦作出承诺,到达要约发出人时,合同即告成立

所谓承诺延误,就是说受要约人没有在要约规定的期限内,或者一段合理期限内作出承诺,是迟于这个期限才作出承诺;又或者是在期限内做出的,但是由于一些原因(比如邮局的原因),没能按时让要约发出人收到

如果是迟于这个期限,那么一般这个做出的“承诺”不被理解为法律意义上的承诺,而被理解为一个新的要约

如果是由于其他原因才没能及时送到,那么承诺的效力不受影响

这个在合同法里有具体规定,应该前50条之内就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