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缓刑期满要求恢复公职,有什么可以用到的依据吗?

2025-05-14 21: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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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按实际情况,由于劳动者被判处缓刑,属于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缓刑期满之后,想与用人单位恢复劳动关系的,只能与用人单位协商,与用人单位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回答2:

没有依据
其实当初判缓刑时,职务肯定是撤销
但工作能不能保住,全看单位领导了
法律上并没有规定被判缓刑就一定得砸饭碗
当然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也是合法的
所以说你现在提这个问题就晚了
当时就得应当找领导求情

回答3:

国有企业如果一般职工应该要使用公司的规章制度。如果公司规章有规定的,按规则。如果是领导职务,刑事犯罪的好像能不能担任,应该是有问题的。

回答4:

浙江孙律师:
缓刑执行完毕,相当于免于执行刑法,但是不表示没有犯罪,与恢复公职之间没有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