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总量动平衡目标目前主要通过以下措施和手段实现:
(1)土地开发,主要是开发适宜于耕种的荒地,以扩大耕地面积。
(2)农地整理。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农地整理规划,对田、水、路、林、村实施综合治理,归并零散地块,整治“空心村”,实行旧村庄改造,增加耕地面积。
(3)土地复垦。采取工程技术措施,对采矿、采煤、取土、挖沙等造成破坏的土地,进行复垦、恢复耕种条件。
(4)旧宅基地还田。对农村村民异地建住宅后腾出的旧宅基地,要退还集体,开垦成耕地。
(5)利用闲置和闲散土地。将建设项目占而不用的土地和长期闲置不用的土地,利用起来,恢复耕地。
(6)严格控制建设占用耕地。采取“占一补一”措施,建设占用多少,就应当开垦多少与所占用的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
(7)引导农业结构调整合理占用耕地。
(8)严格控制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
(9)集约利用土地,提高土地的利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