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意见》(穗人社发【2010】141号),增城市居民医保于9月1日实行广州市级统筹。统筹后居民医保参保人就医须使用广发银行制作的“广州市医疗保险卡”,原增城市医疗保险卡不再作为就医凭证,只能用于缴纳医保费。现公告如下:
一、发放新卡由广发银行增城支行(下称广发行)承办(地址:荔城街荔兴路18号,联系电话:82632000)。
二、2010年底前已参保缴费者为本次发放对象。之后参保缴费者,次月由广发行正常发放。
三、拟于8月2 2日起发放。8月2 2日至2 4日:1、荔城街、增江街、新塘镇在该镇(街)劳动管理所设点发放。2、其他镇街、增城市范围非市教育局下属的学校、幼儿园等单位,到广发行二楼会议室领取。
四、市教育局下属机构统一到广发行领取。
五、个人参保者,8月2 2日起到广发行领取。
六、提示:1、参保单位或个人逾期未领取的,请自行到广发银行正常领取。2、单位领取的,须持有单位授权委托书、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3、个人领取的,须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4、代领须带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5、未成年人领取,须带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及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增城市医保中心
广发银行增城支行
二O一一年八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