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办公室”是个相对的词,“虚拟办公室”的叫法是以这个办公室的使用用户是否真正拥有这个办公室,是否拥有办公室的使用权以及是否在这个办公室里办公为判断标准的。“虚拟办公室”的用户拥有这个“实体办公室”名义上的使用权,但确没有在这个“实体办公室”里办公,仅仅是在名义上拥有了这个“实体办公室”的冠名权或挂名权,使用了“实体办公室”的门牌号,但不真正坐在这个“实体办公室”里办公。“实体办公室”的真正拥有者,可以为“虚拟办公室”的使用者,以其名义代为接收信件、包裹、访客接待等商务活动,并将信件、包裹等在转交给“虚拟办公室”的使用者。实际上“实体办公室”的拥有者与“虚拟办公室”使用者是中间代理人的关系。“虚拟办公室”使用者可以将这个“实体办公室”的商务地址印在自己的商务名片或宣传资料上。
“虚拟办公室”行为是否合法目前在法律上还是空白,租赁虚拟办公室服务的双方是种契约关系,双方应签订服务合同,明确各自的责任义务。租用“虚拟办公室”的使用者,提倡正当、合法的从事商业经营活动。“虚拟办公室”可以让使用者以最低廉的价格拥有办公商务地址,在创业、办公初期不必花费大量资金租用商务楼就可以从事商务活动,最大化降低了创业成本。虚拟办公室的使用者,还可以在有客户来访问时,临时租用会议室接待服务。
所以虚拟办公室自然是可以出租的,而且时间和店面大小都很灵活。现在中国经济高速发展,这么多人创业,资金缺乏的自然需要个虚拟办公室充充门面。世服宏图,诺曼贝尔都有虚拟办公室出租这项业务。
参考资料:http://www.servcorp.com.cn/virtual-offices/inde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