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罚金的时间在判决书中会写清楚的,到时候以判决书为准就行了,如果当事人在判决书指定的期限内没有交罚金,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发现被执行人没有执行能力的会中止执行,等有执行能力了法院会随时追缴。
法律分析
交罚金的时间以判决书为准。法院判决具有国家强制执行力,判决生效后当事人就得按判决履行。罚金是刑罚中的一种,属于附加刑,主要在经济、财产型犯罪中适用。罚金判决可以一次或分期缴纳,对于不依法缴纳的,可以强制缴纳或随时追缴;对于因法定情形确有困难的,可以减免。(一)以犯罪情节特别是违法所得的数额,造成损失的大小为根据决定罚金数额。同一性质的犯罪,由于犯罪情节不同,其社会危害程序不一样,处刑也就有轻有重。犯罪的动机、犯罪的手段、作案环境、对象、损害结果作为犯罪情节,直接影响到罚金数额的确定。(二)罚金数额的确定还应适当考虑犯罪分子的经济状况。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权利。任何人犯罪,都应受到法律的追究,重罪重判,轻罪轻判。同样情节的犯罪,对有钱人多判罚金,对无钱的人少判罚金,反映出适用法律的不平等。但在实际上,由于全国各地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在适用罚金刑时不可能完全平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五十二条 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
第五十三条 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