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告要拿判决书去被执行人住所地法院申请执行,就是公司住所地法院。当然法院也可以直接移送执行庭执行。
2、这里原告享有的权利是要求被告拿出账簿行为的请求权。针对执行标的为行为的执行案件,相关的法律法规有: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八条,“对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或者委托有关单位或者其他人完成,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民诉意见》第283条第六项,“行为只能由被执行人完成而又拒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据情节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所以根据法律规定,针对他的这种拒不交出的行为,法院可以委托其他单位来查看账簿(比如税务机关),或者是无法委托其他单位来查看账簿,可以对该公司的主要负责人予以罚款、拘留。 严重的话可以通知公安机关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立案。 以达到执行完成的目的
首先申请强制执行,然后法院会分配经办法官跟进,你要跟经办法官作好沟通,这种情况法官通常会直接联系被告或责令被告带着账簿到法院给你看。如果对方坚决不交出账簿,你可以请求法官先对主要负责人实施司法拘留的处罚,再不交的话就请求法官将案件移交给公安,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由公安机关立案。这几步走下来肯定会交账簿的,不然就坐牢了。
移交执行庭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