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例中,你的增值税是120*17%依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四条: 纳税人进口货物,按照组成计税价格和本条例第二条规定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 组成计税价格和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 其中"关税完税价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审定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办法》的规定确定。
关税完税价格=100关税=100*20%=20组成计税价格=100+20=120应交增值税=120*17%=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