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提出商标异议,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有:
第一组资料:企业的各种权利证明
1、企业简介;
2、企业营业执照;
3、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4、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5、企业生产许可证;
7、质量体系认证书;
8、企业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
9、企业商标注册证/申请受理通知书;
13、企业商标管理情况;
14、企业其他知识产权证明(如专利证书等);
15、有关企业文化的相关资料;
第二组:企业对欲认定的注册商标的持续使用状况及商标所核定使用商品销售的地理范围(市场分布状况)
1、市场销售分布图;
2、企业产品所销售的地理范围(包括哪些省、市、地区,不同的地区所签订的代表性的合同)、销售发票;
3、企业与各地分公司(或者子公司)所签订的商标使用合同;
4、企业与他人所签订的商标授权证书;
第三组:企业对欲认定的注册商标持续宣传报道状况;
1、企业近三年的广告投放量(各种媒体,可用列表方式);
2、企业所做广告覆盖的地域范围(可用列表方式);
3、企业自身所做的各种促销活动方式;
4、各地经销商(分公司)所做的宣传;
上述宣传包括电视类、报纸类、书籍类、网络类、广播类、杂志类及其他。
上述宣传时间均从商标使用至今,包括广告宣传合同及发票。
第四组:企业对欲认定的商标进行的维护,以及曾受到的司法及行政保护的记录。
1、商标使用至今受到的司法保护记录(包括法院判决书、调解书等);
2、在侵权打假过程中受到的行政保护记录(包括国家工商局、技术监督局对侵权者的各种处罚决定书、调解书等)。
第五组:企业在经营过程中所获得的各种荣誉证书;
行业荣誉;
社会荣誉;
商标荣誉;
科研技术成果证书;
其他证书;
第六组:企业对欲认定的商标所核定使用商品的生产销售状况;
同行业近三年全国/省级/排名情况;
企业近三年的产量;
企业近三年的销售量;
企业近三年的销售收入;
企业近三年利税状况(通过审计报告显示);
以上材料是参考材料,不一定要全部提供,有的尽量提供
商标异议是指任何人认为商标局初步审定予以公告的商标不具有合法性,在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向商标局提出不应给予以注册的意见。
异议手续: 填写《商标异议书》,填好被异议商标的名称、商品类别、初步审定号、初步审定公告期号、提出异议的理由。如认为被异议的商标与本异议人已注册的使用在相同或类似商品的商标相同或近似的,还应填写异议人注册商标的商品类别、商标名称、注册号等
异议处理程序:
1、 商标局收到异议书及有关证据后,将异议书副本寄达被异议人商标注册申请人,被异议人应在收到异议书之日起十五天内作出书面答辩。被异议人在限期内未作出答辩的视为弃权,不影响异议程序进行。
2、商标局对异议人和被异议人所提出的事实与理由,经过调查核实研究后,作出异议裁定。
异议裁定结果
商标局在作出异议裁定后要将异议裁定书寄给异议人与被异议人。异议裁定有两种结果。
1、异议理由不能成立,后经初步审定的商标予以注册;
2、异议理由充分,异议成立,原初步审定的商标不予注册。
但是如果异议当事人中任何一方是议裁定不服, 可在收到异议裁通知书日起十五天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商标异复审,商标申请注册转入申请商标异议定审阶段。
异议申请书、理由书、证据材料、身份证明
基本上是这些材料。
异议处理程序:
1、 商标局收到异议书及有关证据后,将异议书副本寄达被异议人商标注册申请人,被异议人应在收到异议书之日起十五天内作出书面答辩。被异议人在限期内未作出答辩的视为弃权,不影响异议程序进行。
2、商标局对异议人和被异议人所提出的事实与理由,经过调查核实研究后,作出异议裁定。
异议裁定结果
商标局在作出异议裁定后要将异议裁定书寄给异议人与被异议人。异议裁定有两种结果。
1、异议理由不能成立,后经初步审定的商标予以注册;
2、异议理由充分,异议成立,原初步审定的商标不予注册。
但是如果异议当事人中任何一方是议裁定不服, 可在收到异议裁通知书日起十五天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商标异复审,商标申请注册转入申请商标异议定审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