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要是在办理再入国手续的时候,填写再入国预定期的栏目上写的是4.6回国的话,只要你的再入国没有过期,就没关系。谁还没有个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啊。一般一次再入国的有效期是从办理再入国之日起一年。所以,只要你在签证有效期及再入国有效期回来就可以。
不可以,必须按期返回,因为返日证不可改签和延期,否则视为故意。
因为使特殊情况你可以给日本大使馆打电话打听一下···我想处于人道主义是可以延期的。如果你有小孩子的话,可能性就更大了···我现在在东京。每天处于余震和核遗漏的恐怖之中,要不是老公在这里工作的话,我也早就回去了···
12月28号过期,正式签证是10月28号下来的。中介跟我说一定要在滞在资格有效期前(12月28号)登陆日本。那么办理外国人登陆证和再入国证呢?也需要在12月28号之前听说办理再入国证的时候需要提供外国人登陆证,也有说外国人登陆证申请之后会有回执,可以代替外国人登陆证去办再入国证?
算好时间,把所有的都办完马上回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