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花溪村民委员会选举太不公平

2025-05-20 08:4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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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根据贵州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第十五条 村民委员会成员实行差额选举。提名推荐的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名单公布后,经各选民小组充分酝酿、讨论、协商,由村民选举委员会根据较多数选民的意见,确定正式候选人。主任、副主任的候选人应当分别比应选人数多1人,委员的候选人人数应当比应选人数多1至2人。正式候选人名单确定后,应当按照候选人的姓氏笔划为序在选举日的5日以前公布。对依法确定的候选人,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调整或者变更。
你们村主任候选人只设一人的做法是违法的,你可以向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县大常委会或县政府主管部门(民政局)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