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借条是否超过诉讼时效,请懂法律的人士解答?

2025-05-24 10:0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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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债权请求权的诉讼时效属于普通诉讼时效,其我国《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了普通诉讼时效的期间为两年。李某与张某在借条中约定在98年9月李某归清欠张某的全部欠款,而诉讼时效期间的计算是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时起计算,则98年9月的最后一天便是张某知道或应当知道其自己的权利被李某侵害之时(因为98年9月是他们在借条中约定的最后还款期限),因此在加上两年的诉讼时效期间也就是00年9月的最后一天结束则诉讼时效的期间完成,则张某丧失了诉权,现在就算张某依此借条去法院起诉李某,经法院审查认定诉讼时效期限已完成,法院将会驳回张某的诉讼,所以李某不必担心,不过以后要是你遇见这样的事情,在还钱的时候要么要求债权人打收条(没有一次还清的),要么收回借条(一次还清),不然要是债权人在约定最后还款日期到期的两年内到法院起诉,你不是就要吃哑巴亏了。

回答2:

借条有效,但诉讼无效。既然没有任何证据证明还过钱,那就索性不要证据。你直接向法院提出已经过了诉讼时效了。因为应该在98年9月还清的,那么按照时效两年计算,到00年已经过期了。所以根本不必在意,再怎么看他都没道理要求你还钱了。

回答3:

2000年已经过了诉讼时效,不过有司法解释表明除非当事人现在又同意还钱,那么诉讼时效就不过,但是要有相关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