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转移及期限问题

2025-05-18 21:4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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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社保转移是指在对于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转移养老保险关系的这一过程。社保转移需要走三个流程,参保人只要申请即可,剩下的工作将由两地社保部门进行对接转移。
办理流程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
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5)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是累计计算的,中间允许有空档,可补可不补。

回答2:

办理社保关系转移(出)手续时须提供的资料及办理程序 :
所需资料:
( 1 )携带养老保险手册和失业保险手册;
( 2 )携带调入地社保经办机构接收证明;
( 3 )本人身份证;
办理程序:
( 1 )携带以上资料在柜台打印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参加养老保险人员转移情况表》和《个人帐户明细单》;
( 2 )前往养老失业工伤基金中心财务办公室办理转移手续。 服务承诺 :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服务承诺。对参保人员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等,手续齐全即时办结。 承办机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五、办理社保关系转移(入)手续时须提供的资料及办理程序 :
所需资料:
( 1 )单位证明或本人身份证及养老保险手册;
( 2 )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的,《参加养老保险人员转移表》和《个人帐户明细单》。
办理程序:
( 1 )前往我局养老、失业、工伤基金中心柜台办理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 2 )统筹地区以外的参保人员请携带以上资料前往服务大厅养老、失业、工伤基金中心财务办公室进行资金到帐确认后,到柜台办理转移手续;
( 3 )统筹地区以内的参保人员请携带以上资料前往服务大厅养老、失业、工伤基金中心柜台直接办理手续。 承办机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上面是社保转移的一些方法,可以不用提取也是可以转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