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这样的事,在案情基本查清,但犯罪嫌疑人尚未抓获的情况下,公安机关就宣布破案,形成破案绝对数多,但大量犯罪嫌疑人仍然在逃,造成不好的社会效果,影响了公安机关打击犯罪的力度。那么究竟如何才算破案呢?检察机关应根据什么标准来监督公安机关的“破案”呢?根据1998年公安部的规定,公安机关破案的标准是: 1.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 2,主要犯罪事实已经基本查清,基本证据已经获取; 3.犯罪嫌疑人或者主要犯罪嫌疑人已经抓获。 同时具备上述三个条件的,才能称为“破案”。其中,犯罪嫌疑人或主要犯罪嫌疑人已经抓获是指:一人作案的犯罪嫌疑人必须抓获;二人共同作案的,主要犯罪嫌疑人必须抓获;三人以上共同作案的,主要犯罪嫌疑人必须抓获;犯罪集团作案的,首要分子和主要实施犯罪的犯罪嫌疑人必须抓获。 检察机关应严格依据上述标准,对公安机关宣布的“破案”予以审查认可,这也是检察机关侦查监督的一项重要内容。@赵玉平$河北省曲周县人民检察院 在司法实践中常常发生这样的事,在案情基本查清,但犯罪嫌疑人尚未抓获的情况下,公安机关就宣布破案,形成破案绝对数......(本文共计1页) [继续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