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月至少发一次工资,拖欠工资就可以到人社局投诉单位。
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现在国家在严查和惩治拖欠工资的现象,
只要投诉到劳动局,
那是一告一个准。
这类事件如果不告发,
是不会有人主动为你我做主的。
1、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局投诉。
2、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投诉。
另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用人单位不发工资或者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只要老板没跑路,找劳动部门好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