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的情况申请“劳动仲裁”可否争取相应赔偿?

2025-05-18 20:17:03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1、先申请认定工伤,工伤认定下来后,做劳动能力鉴定等,依据工伤等级,要求赔偿;

2、如果认定不了,那么就要去该用人单位因为没有缴纳医疗保险,要求其支付应该报销的医疗费等!

回答2:

1、自己去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
2、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承担工伤事故损害赔偿责任。
3、 用人单位依照《条例》和本办法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条例》和本办法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如有帮助,请采纳!

回答3:

新的《工伤保险条例》是从2011.1.1施行。你的情况应该适用修订前的《工伤保险条例》,如果单位在规定的1个月内没有为你申报工伤,作为劳动者本人也可以向工伤部门申请认定。期限是一年。
另外,单位没有为劳动者购买社保的,应由社保基金账户承担的费用就由单位实际支付。所以建议你尽快向当地的工伤部门申报认定工伤维护权利。

回答4:

你好,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如果对方车辆投有交强险,可以要求保险公司支付医疗费、误工费等。医疗费为1万元,超出的部分按比例分担(在山东如果对方车辆未投保交强险也可以要求承担应该由交强险的责任),误工费不分责任。把自己的损失降低到最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