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户口湖南的,女方是新疆的,但是两个人一直在四川绵阳生活,这种情况诉讼离婚的话是在哪里的法院起诉?

2025-05-22 14:1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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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在四川绵阳提起诉讼。湖南和新疆的法院都没有管辖权。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之规定
"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回答2:

如果是诉讼离婚,一 方可以单方面在被告住所 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非户 口所在地 但常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若无大的争议,则适用简易程序,一般在3个月左右审完,若案件较复杂,则转为普通程序,则是6个月左右审完。
《婚姻法》第32条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第一次起诉离婚,若起诉方没有提供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如: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赌博、吸毒、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等导致夫妻感情破裂 的情形,若有该类证据,法院一般也会判决离婚,若没有此类证据,法院不会判决离婚,起诉方只能在一审判决生效后6个月之后再起诉,第二次起诉一般会判决离 婚。法院判决离婚的条件:

回答3:

这种情况最好就是你们的结婚证是在哪里打的。就到哪里去诉讼离婚比较好一点,因为毕竟那样的地方,熟悉一点。当然也可以在你们现在生活的地方。诉讼离婚。

回答4:

建议就地起诉离婚。毕竟到法院起诉判决是件麻烦事情,并且根据新婚姻法,前后要二个多月时间。如果异地起诉很不方便

回答5:

居住地的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