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属于交通事故。发生交通事故后,车上人员应当立即下车,不要在路上逗留,迅速转移至路外或者安全地带,防止二次事故发生。轻微交通事故可进行快速处理或自行前往交通事故报案中心报案。如遇有伤亡或较大损失,应立即报警,详细说明事故发生地点及伤亡人数。在警察查完现场后一定要求警察给你事故报告,及该警员的姓名、编号、所属分局及电话号码。
至于车子的修理费和价值贬损赔偿,均可以通过法院诉讼途径解决。涉及修理费的需要出示发票;贬损价值赔偿则需要出具鉴定报告。准备好相关材料后,凭借《责任认定书》,即可向事故发生地的人民法院进行起诉,主张损失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五条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根据法律规定,不可以要求贬值损失,法院不会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