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法院执行裁定书有异议不签字可以吗

2025-05-06 19: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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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一般可以提出书面异议 依据附后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二条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回答2:

可以,但是不影响到法院裁定书的效力和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