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是个人独资企业,缴纳经营所得的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方式,可以减除投资者费用吗?

2025-03-25 17:4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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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10〕54号)第二条规定:税务师、会计师、律师、资产评估和房地产估价等鉴定类中介机构不得实行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三十五条规定:

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

(一)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帐簿的;

(二)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帐簿但未设置的;

(三)擅自销毁帐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

(四)虽设置帐簿,但帐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帐的;

(五)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六)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税务机关核定应纳税额的具体程序和方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

51个税管家提醒,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的通知》 财税〔2000〕91号)规定:

“第九条 实行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方式的,应纳所得税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应税所得率   

或 =成本费用支出额÷(1-应税所得率)×应税所得率

企业经营多业的,无论其经营项目是否单独核算,均应根据其主营项目确定其适用的应税所得率。”

回答2:

您好:
1、根据经验判断您应该属于根据收入核定的吧,是的话不能扣除生计费。
2、核定征收方式包括定额征收,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以及其他合理的征收方式;实行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方式的应纳所得税额的计算公式如下: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X适用税率 ;应纳所得税额=收入总额X应税所得率或应纳所得税额=成本费用支出额/(1-应税所得率)X应税所得率。

回答3:

核定征收,不减除任何费用,当然也不包括投资者费用。核定征收公式如下:
当期应纳所得税额=当期收入金额 X 征收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