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于工伤认定的举证责任

2025-05-05 06:2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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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只要认定属于自杀行为,对工作场所无须举证。
这不属于工伤!《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您说述的情况不属于上述任何一种。故不为工伤!
你要证明他不是从事与工作有关的事情!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