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法盲不懂法,老公去逝时遗嘱没有公证,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去办理相关程序,遗嘱是在老公在世时写下的,并由监护人保存,只有重新经过公证处公证后才能生效!
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 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其必须严格符合法定条件,其法律效力才得以确认,具体如下:
1、立遗嘱人必须具有遗嘱能力。
2、遗嘱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3、遗嘱内容不得违反社会公德和公共利益。
4、遗嘱只能处分遗嘱人的个人合法财产。
5、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遗嘱无效或部分无效的情形如下:
1、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2、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
3、伪造的遗嘱无效;
4、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没有公证的遗嘱是不生效的,如果能证明是老公亲笔写下的,又经过公证处验证了,有可能生效。最好是找个律师咨询,才能详细了解遗嘱生效情况。
你好
很高兴回答你的问题,
你的问题是因为你是法盲,
你老公去世的时候遗嘱没有进行公证,
现在想知道怎么样使这个遗嘱生效,
首先遗嘱要生效,
并不一定要经过公证,
如果你有充分的人证和物证
,比如说你老公亲笔书写的遗嘱,
以及有第三者无利害关系的第三者的证明,
那么完全是可以生效的。
遗嘱是否具有法律效力,要看是否是立遗嘱人自己真实意愿表达。当然,公证的遗嘱法律效力更高。但不等于没有公证的遗嘱就是无效遗嘱。
如果你老公生前立过遗嘱,你能够证明这是他真实意愿表达,那肯定还是具有法律效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