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长春市人才公寓租住申请办理条件是什么?

2025-05-13 08:0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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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长春市办理“长春市人才公寓租住申请”需携带如下材料进行申请: 1.一般情况需提供:毕业生劳动合同(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1 份;合同内容完整,企业和员工双方盖章签字。) 2.一般情况需提供:毕业生无住房证明(纸质和电子版:原件0 份;复印件1 份;长春市房地局出具的证明。) 3.一般情况需提供:毕业证书(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无。) 4.一般情况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纸质:原件0 份;复印件1 份;全市统一标准。) 5.一般情况需提供:身份证(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 6.一般情况需提供:学位证(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1 份;教育部网站可查到。) 7.一般情况需提供:引进人才为专业人才的,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或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高层次人才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长春市高层次人才认定证书(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1 份;相关部门盖章。) 二、本事项收费情况: 不收费 三、办理时限 3个工作日 四、办理地址 注:若你户籍地所在行政区域的政务服务中心或公共服务中心不在所列网点内,请先电话咨询户籍地政务服务中心或公共服务中心。 网点名称:兰家镇公共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宽城区兰家镇兰家大街3500号 网点电话:0431-86001646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