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法医鉴定为轻伤!那法院开庭宣判赔偿如果没有医院开的发票,只有医院的住院费用汇总清单可以吗

2025-05-20 22:18:24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可以的,只要能证明是在住院期间所产生的费用就行。到医院医务科都可以打印出来的。

另外,刑事案件的民事赔偿,即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民事赔偿部分只能赔偿被害人的直接损失,比如医药费等等,如果还有其他的损害,比如精神损失费等等,建议你去告民事。

回答你的补充问题:
误工费是按照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消费或者是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计算,即上一年度的计算基数乘以受害者的伤残等级系数再乘以20年,如果是60岁以上,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少不少于五年。
营养费要有医疗机构开具的证明,比如医生在病历里面写“注意休息,加强营养”
精神损失费的话,没有明确的标准,但是你一定要有足够的说服力,说明受害人或家属受到了巨大的精神伤害。

回答2:

可以要求医院开发票的,住院清单只能报销其单上有的费用。
同时,构成轻伤,要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回答3:

经过质证由法官当庭裁决。

回答4:

你好!

发票在医院应当留底,可以申请法院调取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