辅警在路上拦电动车时,导致别人摔伤有责任吗?

2025-05-11 20:57:26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辅警在路上拦电动车时,导致别人摔伤有责任。辅警在指挥交通时不得妨碍行人,如果拦截时导致别人摔伤,属于执法瑕疵,可以要求辅警赔偿。
法律分析
辅警只是协助交警的工作,没有列入国家编制,所以辅警并不能行使交警职能。协警工作期间,可以帮助执法交警拦车。但不具备执法资格,没有处罚权。辅警在马路上,交通岗正当执勤过程,辅警没有违法、违规行为的话,骑车人因自身原因受伤的由自己负责。如果辅警存在违法、违规执勤的行为,骑车人可以通过向交管部门申诉或起诉的方式追究协警的法律责任。当事人意外受伤,与交警的拦截电动车,以及电动车驾驶人没有及时制动,和当事人未与注意观察等原因共同所致。所以,这个损害结果,如果当事人可以证明交警在拦截电动车过程之中,执法存在瑕疵,与自己的受伤存在一定的因果关系。那么可以要求警方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电动车驾驶人承担连带的责任,如果交警的执法过程不存在瑕疵,那么单纯因为电动车逃逸等原因造成的当事人受伤,那么警方不必承担任何责任,应当由电动车驾驶人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七十六条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责任划分公正、程序合法的,应当作出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调查及认定程序存在瑕疵,但不影响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在责令原办案单位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后,可以作出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出责令原办案单位重新调查、认定的复核结论:(一)事实不清的;(二)主要证据不足的;(三)适用法律错误的;(四)责任划分不公正的;(五)调查及认定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 第六百二十四条 人民检察院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执法活动实行监督,可以根据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发现执法瑕疵、安全隐患,或者违法情节轻微的,口头提出纠正意见,并记录在案;(二)发现严重违法,发生重大事故,或者口头提出纠正意见后七日以内未予纠正的,书面提出纠正意见;(三)发现存在可能导致执法不公问题,或者存在重大监管漏洞、重大安全隐患、重大事故风险等问题的,提出检察建议。对于在巡回检察中发现的前款规定的问题、线索的整改落实情况,通过巡回检察进行督导。

回答2:

如果作为辅警在路上正常拦截电动车应该是没有问题的,因为他们本身就具备这样的职能和责任,而且附近也是对正规交警的一个有效的补充。
但是如果说在执法过程之中导致了他人直接摔伤或者发生了严重的人身伤亡的话,那么父亲应该会承担一定责任,但前提是需要有监控录像的配合,能够证明辅警的执法行为操作不当而导致三人受伤,否则的话应该是没有问题的。
但是不管怎么说,辅警作为交警的辅助系统还是起到了一定的作用的,因为现在交通非常发达,交通路上的一些隐患也非常的多,所以辅警能够发挥他们最好的作用,给予交警一定的帮助也是最正常不过的!

回答3:

这个只要是正常执法,辅警是没有问题的。不要什么都想找人麻烦,这种思想要不得。现在这种风气很不好,需要整个社会去制止。

回答4:

辅警拦电动车,首先电动车肯定有违章了,所以没有责任的,毕竟人家是维护交通安全的,

回答5:

如果辅警拦车时没有违规行为不需要负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