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盖该开发商公司的公章,甲方名称是开发商公司项目部的名称,但二者关系并未出示书面证明,合同有效吗

2025-05-23 20:4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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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合同问题很大
已注销的公司签订的合同是无效的
签订合同的公司名称和协议上写明的甲方不一致,合同也是无效的
房屋买卖合同的甲方应该是实际的房产开发公司,不能是子公司或者项目部
购房款的收款方应该是开发商的公司账户。不能是个人账户
这份合同最好重签。这中间的风险非常大。1.签合同的公司已经注销,又没有证据证明开发商和这个公司的关系,以后对方卷款跑了无法追责。2.房款的收款方明确写了是个人账户,开发商可能以没有收到购房款为由拒绝交房。
这种情况可能是开发商把项目转包给个人开发,或者开发商将房子建成后,将房子转包给第三人负责销售,就出现这种实际开发商不出面,由其他人或公司负责销售。合同是和第三人签订,房款也是交给第三人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