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代签的欠条有法律效力吗?

2025-05-15 07:15:55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别人代写的欠条有没有效,主要看借款是否属于事实存在的,如果是存在的,代写的条件是依据实际情况写的,由借款人签字的,欠条是有效的。欠条无效的情况包括:借钱去从事一些违法活动,例如赌博、购买奢侈品、请客吃饭等等,借钱给未成年人,跟未成年人签的欠条。
法律分析
欠条要写明借款金额,还款日期,利息,逾期还款违约金 ,并要求对方提供担保,同时建议有见证人在场并在欠条上签名。欠条通常适用于下列几种情况:1、在购买物品或收购产品时,因不能支付或不能全部支付他人的款项而要写张欠条。2、借了他人或单位的钱物到时不能归还,或不能全部归还,有部分的拖欠。3、借了个人或公家的钱物,事后补写的凭证。有效的的欠条应具备以下要件:要将债权、债务关系的主体表达清楚,即谁是债权人谁是债务人要明确自然人为主体时,应核对其身份证上姓名,条件许可时应在欠条上抄录居民身份证号法人单位为主体时,应盖上单位公章。数额单位要明确。表达清楚,注意避免歧义。应将归还日期明确,如有利息约定,应写明,否则依法视为无利息,如有违约金约定,应写明。如有担保人,应注明担保方式,并写明担保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九条 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回答2:

  1. 要看这位当事人是否追认,如果不追认的话,则由代签名字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民法通则》第六十六条 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民事责任。未经追认的行为,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

回答3:

别人代签的欠条,如果对方承认的一定有效。如对方不承认的,你必须要有代签人的证人证词确认才有效。

回答4:

代签人有他老板的授权委托书吗?这是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