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姐”之原意一般是指未婚的女子。较早《现代汉语词典》“小姐”条目的解释也是“对未出嫁的女子的尊称,多用于外交方面”。最近的修订后的同条目则解释为“对年轻女子的尊称,特别是旧时仆人对主人女儿的称呼”。两者微妙之变化,多少有点暧昧的成分。看来世道之变化,撵得辞学家们也顾不暇接。只是今天人们开口闭口所喊之“小姐”,又得辞学家们手忙脚乱一阵,去费一番思量重新定义了。
“小姐”之身世演化大体与“歌伎”有些干系,唐或之前“歌伎”盛行,白居易之脍炙人口的长诗《琵琶行》就是在醉酒之后,倾听了歌伎裴兴奴之琵琶演奏后,顿出“同是天涯沦落人”之一腔的共鸣而连夜写就的。这时的“歌伎”实则歌女无异,只是出身低微可想,但也是社会底层之一角色。当也有另外者,三六九等中之一朝名“歌伎”李师师你就不能小视,盖能近其身之公子王孙、达官贵人能以一声“娘子”相称,也是圆梦中所思,足一日之幸也。虽“歌伎”非“歌妓”,惟这中间之暧昧今人还在揣摩。但说“歌伎”为“小姐”之前身绝非捕风捉影。
“小姐”一说最早出现在宋代,钱惟寅之《玉堂逢辰录》中有“掌茶酒宫人韩小姐”的记载,这儿丝毫看不出“小姐”之称的尊贵,倒还露出几分“人微低贱”之倪端。进而《夷坚志》中之“散乐林小姐”,“建康倡女杨小姐”等等,其卖笑女子之含义已大白无疑了。原来“小姐”是贱称!历史上之“小姐”有卖笑之前科也源即于此。史上苏东坡有《成伯席上赠妓人杨小姐》,已将“小姐”等同“妓人”而非“歌伎”,可见当时社会对小姐卖笑之认同已十分普遍。怪不得清人赵翼在《陔余丛考》中言之凿凿谓“宋时闺阁女称小娘子,而小姐乃贱者之称”!到此,“小姐”倒是堂而皇之的写入史书了,虽其一个贱字难断,但其脱掉了那件暧昧的外装,这也足让小姐感念有加,好歹“小姐”也算是有出处之概念了!
小姐是尊称,一般般指大家闺秀,手下的叫丫环,穷人家的女儿叫丫头。现在由于文化普及太少,误把娱乐场所的女人当作是叫小姐,其实这是完全错误的,娱乐场所根本没有女人叫自己为小姐,早就叫小妹了。而且酒店里面是服务员称呼客人为先生小姐,而不是客人叫服务员为先生小姐,现在酒店都叫贵宾,这又是错误的。现在社会己经乱套了。
小姐”的由来
我国一度喜欢称年轻女子为小姐,但是“小姐”这个称呼原本非美称。据清代文史家赵翼《陔余丛考》称“宋时闺阁女称小娘子,而小姐乃贱者之称”,为大家闺秀所忌。宋代钱惟演在《玉堂逢辰录》中,记有“掌茶酒宫人韩小姐”。由此可见,“小姐”最初是指宫女而言;在南宋洪迈撰的《夷坚志》又记载:“傅九者,好使游,常与散乐林小姐绸缪。
在古时候是尊称。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