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币直存款操作条例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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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3 13:1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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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看看这个是不是.

人民币直存款操作条件与要求
发布时间:2006-1-13 17:07:09 浏览:181
一、条件:银行分行接款
1、 款源:由投资公司办理直存款;
2、 币种:人民币;
3、 起存金额:10亿元人民币以上;
4、 存期:五年(可续存五年);
5、 年利率:4.4%(与五年定期存款 3.6%利率之间的差额0.8%×5=4%由接款企业一次性支付)。
6、 一次性贴息、综合服务费5.5%、息差4%、共计9.5%(其中0.5%用现金支付)。由接款企业出具承诺书,待款到接款银行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银行开出存单的保管单、同台交割。
7、 全国性的商业银行分行级均可接款,投资公司只带走银行开具的直存款存单的保管单。
二、由专业人员至接款银行核行,接款银行必须出具接款确认函,交投资公司到出款银行作为划款的依据,同时落实企业对息差、贴息与综合服务费的支付能力,能否同台交割(接款企业可以委托接款银行代付)。
三、接款企业须提供经省、市级以上有关部门对项目的立项批文、可行性报告的批复,公司的配套资料交接款银行确认。
四、符合上述接款条件后,专业核行人员即回京办理直存款的相关转款手续(其他操作人员原地等候)。全部业务在十二个工作日内完成。
五、接受直存款的企业如认可上述人民币直存款的条件和要求,要在本条件和要求书上签字、盖章确认。
六、此项业务全部差旅费用由接受直存款的企业承担支付。并预付相关人员的操作费用(往返交通、食宿等费用)方可办理本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