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明确规定: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都要并入应税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而有关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价外费用一般不通过“产品销售收入”或“商品销售收入”科目核算,而在“其他应付款”、“其他业务收入”、“营业外收入”等科目中核算。就是这个意思……价外费用也要交增值税等……
增值税和消费税的计税基础都是一样的,都是销售额,所谓的销售额是一样的,都是指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销售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