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经理开除有工资吗?

2025-05-09 19:2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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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公司要突然辞退劳动者,可以马上拿到工资,解除劳动合同当日应该结清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若公司未能按时发放劳动报酬,劳动者可以申请解除劳动合同和劳动关系,并要求经济补偿。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行政部门进行举报,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劳动监察大队协调不成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对劳动仲裁结论拒不执行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回答2:

有工资的。首先,看你公司是否有相关的制度说工服不整齐要开除,其次,这个制度给你培训过并且你知道和了解该制度。那么有两种情况,第一你知晓该制度,开除你时没有补偿金,但是拖欠你的工资必须发放,第二公司没有制度同时未进行培训你不知道,或者公司有制度但没有培训你知道,那就有补偿金,拖欠工资必须发放。详情咨询当地劳动监察部门。

回答3:

第一,两个月工资当然可以要求公司结清,这是你的劳动所得;
第二,关于补偿金和赔偿金,如果公司公开的制度中的确有关于要求穿工服要被开除的规定,那公司辞退的处理是受法律保护的。因为这是企业合法自主制定规章制度的权利,而根据现行的《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注意,《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内容属于劳动者过错性辞退,《劳动法》与《劳动合同法》不对该条款的辞退做出理法性质上的赔偿与补偿。
也就是说,在理法层面来讲,法律不支持您获取经济补偿与赔偿。

回答4:

按照正常的规定说是可以的。因为你的所描述的情况并没有损害公司的一个利益。如果公司要扣住你工作的情况下,一定要有你什么工作利益才为前提。是因为现象导致公司的形象受损,把你开除掉。以前的工资照给。

回答5:

用人单位无故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法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应当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被开除是单位基于员工个某些违纪行为作出的公司内部处罚,该处罚应当依据公司内部规章制度作出,且不能违反相关法律规定。但是应当支付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时间部分的工资报酬,不能以违纪为由随意扣发劳动者的工资,如单位拒不支付,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