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执业范围包括:
(一)消防技术咨询与消防安全评估;
(二)消防安全管理与消防技术培训;
(三)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含灭火器维修);
(四)消防安全监测与检查;
(五)火灾事故技术分析;
(六)公安部或者省级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技术工作。
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执业范围包括:
(一)除100米以上公共建筑、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大型的危险化学品单位外的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
(二)除250米以上公共建筑、大型的危险化学品单位外的消防安全管理;
(三)单体建筑面积4万平方米以下建筑的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含灭火器维修);
(四)消防安全监测与检查;
(五)公安部或者省级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技术工作。
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结合实际,根据上款规定确定本地区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的具体执业范围。
注意:
受聘于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注册消防工程师,每个注册有效期应当至少参与完成3个消防技术服务项目;受聘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注册消防工程师,一个年度内应当至少签署1个消防安全技术文件。
注册消防工程师的聘用单位应当加强对本单位注册消防工程师的管理,对其执业活动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的执业范围包括:
1、消防技术咨询与消防安全评估。
2、消防安全管理与消防技术培训。
3、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含灭火器维修)。
4、消防安全监测与检查。
5、火灾事故技术分析。
6、公安部或者省级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技术工作。
扩展资料:
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的执业范围包括:
1、除100米以上公共建筑、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大型的危险化学品单位外的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
2、除250米以上公共建筑、大型的危险化学品单位外的消防安全管理。
3、单体建筑面积4万平方米以下建筑的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含灭火器维修)。
4、消防安全监测与检查。
5、公安部或者省级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技术工作。
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结合实际,根据上款规定确定本地区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的具体执业范围。
注意:受聘于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注册消防工程师,每个注册有效期应当至少参与完成3个消防技术服务项目。受聘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注册消防工程师,一个年度内应当至少签署1个消防安全技术文件。
消防技术咨询与消防安全评估、消防安全管理与技术培训、消防设施检测与维护、消防安全监测与检查、火灾事故技术分析、公安部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技术工作,这六个方面
消防工程师证书含金量高,薪资待遇好,市场缺口大这也是为什么这么多人要考消防的原因。
(1)应国家政策要求
去年5月,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副局长罗永强表示:“对于大型养老机构,还要积极聘用注册消防工程师,组建专业的管理团队实施规范的管理,同时要建立健全微型消防站,常态开展内部的防火检查,巡察和消防宣传,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扑救初期火灾”。
(2)行业需要
在现在的各行各业中,一般的有重要消防责任的单位和有关的中介机构,都需要按照标准规范的要求配上相应数量的消防工程师。这和2015年推出的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的政策是有关的,致使不少从业人员看到了消防工程师的良好发展前景。因此,随着消防领域新政策的出现,消防工程师必将成为市场上的刚性需求。
(3)市场缺口大
根据国家公安部消防局介绍,未来的几年内,我国将大量需要一级消防工程师人才,总数接近50万左右,但是目前我国在职的一消人才是远远不够的,在各行各业凡是具有消防责任的单位,都需要配备相应数量的消防工程师人才才能取得相应资质,需求量巨大。
(4)就业前景好
既然有国家做后盾,一级消防工程师的就业前景自然是非常的好的,预算员、消防工程项目经理、水电工程师、消防施工员、施工员、消防项目经理、消防工程预算员、机电工程师等。都是拿到一级消防工程师证书可以从事的岗位,薪资待遇都不低。
(5)成绩管理相对宽松
一消证书采取三年为一个周期的考试办法,三年内通过所有科目就可以拿到证书,对考生来说有更多的时间复习备考,可以保证通过率。
(6)挂靠费用高、含金量高
消防工程师与其他建筑类证书相比, 是属于一种高薪行业,前景乐观。这个和以下几个 方面有关系:
第一, 消防工程师对消防设施的评估设计、投入使用、安全运营具有否决权
第二, 消防工程师由公安部主管盖章,证书具有强制性;
第三, 消防工程师可以作为职称考试的一个依据,其中一级的可以评委工程师,二级的可评委助理工程师,部分取代了注册安全工程师的职能。
第四, 执业范围广,一级消防工程师属于公安消防部门管理,由省级消防部门注册执业,与建造师证书不冲突,他们是两个不同的管理部门,而且部门之间是不联网的。
消防工程师是比一级建造师含金量更高的证书了,尽管考试最严格,通过率极低,但是消防专业行业缺口大,市场需求大,挂靠费用高,因此,越早取证,越早受益。
第二十九条 注册消防工程师的执业范围:
(一)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
1、消防技术咨询与消防安全评估;
2、消防安全管理与技术培训;
3、消防设施检测与维护;
4、消防安全监测与检查;
5、火灾事故技术分析;
6、公安部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技术工作。
(二)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
1、除100米(含)以上公共建筑、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大型的危险化学品单位外的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
2、除250米(含)以上高层公共建筑、大型的危险化学品单位外的消防安全管理;
3、单体建筑面积4万平方米及以下建筑的消防设施检测与维护;
4、消防安全监测与检查;
5、省级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技术工作。
第三十条 注册消防工程师的能力要求:
(一)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
1、熟悉国家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规定,具有较丰富的消防安全技术工作经验;
2、了解国际消防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及时掌握消防技术前沿发展动态,能够独立解决重大、复杂、疑难的消防安全技术问题;
3、熟练运用消防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和手段,圆满完成执业范围内各项工作,所签署的消防安全技术咨询和评估、消防设施检测和维护等各类技术文件准确无误,所维护的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4、具有较强的消防技术课题研究能力,能够应用新技术成果,指导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工作。
(二)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
1、熟悉国家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规定,具有一定的消防安全技术工作经验;
2、熟练运用消防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和手段,及时发现和解决一般性消防安全技术问题;
3、较好完成执业范围内各项工作,所签署的消防安全技术咨询和评估、消防设施检测和维护等各类技术文件真实、完整、准确,所维护的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第三十一条 消防安全技术服务活动中形成的消防安全技术文件,应当由相应级别的注册消防工程师签字,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五章 权利与义务
第三十二条 注册消防工程师享有下列权利:
(一)使用注册消防工程师称谓;
(二)在规定范围内从事消防安全技术执业活动;
(三)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行为提出劝告,并向本级别注册审批部门或者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四)接受继续教育;
(五)获得与执业责任相应的劳动报酬;
(六)对侵犯本人权利的行为进行申诉。
第三十三条 注册消防工程师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管理规定,恪守职业道德;
(二)执行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技术标准;
(三)履行岗位职责,保证消防安全技术执业活动质量,并承担相应责任;
(四)保守知悉的国家秘密和聘用单位的商业、技术秘密;
(五)不得允许他人以本人名义执业;
(六)不断更新知识,提高消防安全技术能力;
(七)完成注册管理部门交办的相关工作。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组织实施,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每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下发考试计划,人事考试中心会公布具体考试时间。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定于每年第四季度进行。
简单来说消防工程师是指掌握火灾基本理论,具备火灾监控系统和常用灭火系统的设计、施工、运行、调试维护技能的高级技术应用性专门人才。从事的主要工作包括:火灾监控系统和常用灭火系统的设计、施工、运行、调试、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