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学生卡办理要求

牡丹学生卡办理需要什么证件和提交什么材料?
2025-05-22 19:2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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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211工程”的高等院校及部分知名学校(附表1)全日制在读本科生、硕士生和博士生,不在毕业学期内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办牡丹学生卡:
(一) 奖学金获得者(在本校期间);
(二) 优秀学生称号的获得者(在本校期间);
(三)现任学校党、团、学生会或班级干部;
(四)学生党员;
(五)在读硕士生和博士生;
(六)2005年综合排名前30位高校全体本科(含)以上学生(附表2);
(七)家庭经济条件较好的学生,申请表中第一联系人须为下列单位(见个人卡发卡信用政策中第一章“客户类别,一”中“行外客户”中的第1、2、3类客户)工作的正式员工:
1、国家党政机关;
2、有财政拨款的各类事业单位;
3、经济效益较好单位;

二、办卡基本条件及证明材料
(一)基本条件
1、年龄须在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提供填写完整且由申请人亲笔签名的申请表;
3、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4、第一联系人必须为父母或配偶,第二联系人为就读院校的专职辅导员、班主任、老师或同学。联系人须提供有效联络方式。
(二)必须证明材料
1、有效学生证复印件;
2、下列客户群体还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销售人员主动营销能够确认相关事实的,可不要求申请人提供):
(1)奖学金获得者,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或学校、院、系出具的证明;
(2)优秀学生称号获得者,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或学校、院、系出具的证明;
(3)现任学校党、团、学生会或班级干部,提供学校、院、系出具的证明;
(4)学生党员,提供党员证复印件或由学校、院、系出具的证明。

三、资信审核要求
(一)调查重点为是否本人申请办卡、是否在所填院校就读,还须准确核实第一联系人的联系方式和具体住址。
(二)申请人父母或监护人明确对申请人办卡事宜提出异议的,不予审批发卡。
(三)不在上述目标客户群体的,以及虽属于目标客户群体但申请人本人没有手机或小灵通的,发卡机构应谨慎审批,审批人应结合申请人申请学校、申请专业、申请人自身情况以及家庭状况综合衡量,决定是否给予批准办卡。对不在目标客户群体的且申请人本人没有手机或小灵通的,原则上不予发卡。

四、申办卡种及授信
(一)牡丹学生卡选用牡丹国际信用卡普通卡。发卡机构使用联名编号识别学生卡持卡人所在地区及发卡学校。
(二)初始信用额度控制。
发卡机构在下述标准范围内提供初始信用额度档次给申请人选择,具体额度由审批人审批决定。
1、本科生(最高不超过2000元人民币,200美元):
人民币(美元):500(50)、1000(100)、1500(150)、2000(200)
2、硕士研究生(最高不超过4000元人民币,400美元):
人民币(美元):1000(100)、2000(200)、3000(300)、4000(400)
3、博士研究生:
人民币(美元):2000(200)、4000(400)、5000(500)、6000(600)、高于6000(600)
一般情况下,博士研究生初始信用额度人民币(美元)不超过10000(1000)元。
(二)学历提升时,依据本政策重新核定信用额度。
(三)牡丹学生卡不予办理副卡。

五、其他规定
(一)毕业后落实工作单位,且账户及卡片须处于“正常”状态的学生卡持卡人,可直接办理或换领其他类型信用卡。
(二)各发卡机构须安排专人在毕业前3个月与持卡学生进行有效联系,或直接与学校相关部门联系,了解其毕业去向。
1、对已落实工作单位的,发卡机构应按照发卡政策重新核定其信用额度,原则上不低于原有学生卡信用额度,并按以下方式处理:
(1)持卡人可在毕业后3个月内,到工作单位所在地工商银行发卡机构换领新牡丹国际信用卡(更新客户资料,维护联名编号和地区号,使用原账户卡号)。客户须提供原大学生卡复印件、身份证件复印件、工作证明,并完整填写牡丹卡申请表(受理人员在申请表受理栏注明大学生换卡)。
(2)持卡人如愿意继续保留原学生卡的,可在更新客户资料,维护联名编号和地区号后给予其继续使用。
①不需要提升原信用额度的持卡人,可在毕业后3个月内,直接通过电话或传真方式联系客服人员更新客户资料后,继续使用原学生卡。
②需要调高原学生卡信用额度的持卡人,可在毕业后3个月内,到工作单位所在地工商银行发卡机构办理相关手续,须提供原大学生卡复印件、身份证件复印件、工作证明,并完整填写牡丹卡申请表(受理人员在申请表受理栏注明就业继续用卡)。
2、对继续攻读硕士或博士学位的,持卡人可在新学期后3个月内,更新客户资料,保证其继续用卡。
(1)不需要调高信用额度的持卡人,直接通过电话或传真方式联系客服人员更新客户资料后,继续使用原学生卡。
(2)需相应调高信用额度的持卡人,须到就读院校所在地工商银行发卡机构重新填写学生卡申请表(受理人员在申请表受理栏注明升学继续用卡),提供身份证件复印件、新学生证或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发卡机构据此更新客户资料,调整信用额度,使其能继续使用学生卡。
上述情况下,硕士生、博士生的学校范围可不受发卡目标院校名单限制,对于不在目标院校名单中的学校,联名编号中学校代码统一使用“XXX”。
3、对于在毕业3个月后,仍未能联系发卡机构更新客户资料的学生卡持卡人,或确认原学生卡持卡人在毕业后将出国的,发卡机构应将没有透支余额和借方授权挂账的账户信用额度调整为0;对有透支余额和借方授权挂账的账户,置特殊锁定码(控制持卡人借方联机交易,包括境内、境外所有柜面、POS、ATM借方交易,授权回应信息置为“联系发卡行”。持卡人(或受理单位)联系发卡行后,发卡行告知其应尽快还清欠款并更新资料。同时受理人员记录下客户联系方式转客服部主动呼出,按现有流程更新客户资料。)待其还清欠款后,解除锁定码,并将其信用额度调整为0。账户信用额度被调整为0的学生卡持卡人,如之后符合上述第1、2点情况要正常用卡的,按相关规定办理。
(三)持卡人在高校就读期间申请办理到期换卡,其账户及卡片须处于“正常”状态。
(四)发卡机构可与相关高校建立联系制度,或与学校签订相关协议并规定以下内容:当持卡学生出现中途退学时,及时将相关信息通知我行;当持卡学生出现严重违约透支或与其联系不上时,学校协助银行进行催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