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可以纳如特殊慢性病范畴,要是可以的话,就可以去办一个慢病本,检查和拿药在规定范围都可以只付30%的费用!具体可以到各大医院社保科去打听详情!
得了病不要那么大火气,那么大怨气。你的病又不是医保中心或者哪个医院让你得的,如果是医院让你得的,那你怎么当时不追究他们的医疗责任呢?
你搞清楚,你是去报销,你是求着人家医保处,别搞得好像谁都该着你一样。每年交那么一点医保费用能够报销六成甚至更多,你哪里找这么好的事情,还有什么不满足的,
自己的事情自己操心,你不要指望哪个医院的人会给你指明路,
你是城镇职工医保还是居民医保?搞清楚。
请到乌鲁木齐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险处咨询。
一般是报住院发生的费用,门诊报销的可能不太大